关于组织开展寒假期间专业调研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,紧密对接浙江省产业发展战略与区域经济需求,持续优化专业结构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适应性,经研究,决定在寒假期间组织开展以专业为单位的专项调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研目的
全面了解相关行业产业发展最新动态、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变化趋势、岗位能力新要求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与职业发展状况。旨在为我校专业设置调整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、课程体系重构、实践教学条件建设、师资队伍优化提供科学依据,进一步增强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。
二、调研内容
各专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划,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调研:
1.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:调研对应行业(产业)的发展现状、未来趋势、政策导向,重点把握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规范的应用情况,以及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在知识、能力、素质方面的具体需求与变化。
2.岗位能力与职业标准:深入剖析专业相关核心岗位(群)的典型工作任务、职业能力要求、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标准及晋升路径。
3.同类院校专业比较:调研省内其他高水平高职院校或同类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情况,包括培养定位、特色优势、课程体系、实训条件、校企合作模式等,借鉴先进经验。
4.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:探索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的新模式、新路径,了解企业参与人才培养(如订单培养、现代学徒制、共建实训基地、接收学生实习就业等)的意愿与条件。
三、调研对象与形式
1.调研对象: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代表性企业(特别是合作企业、潜在合作企业)、用人单位、往届毕业生、同类高职院校、研究机构等。
2.调研形式:可灵活采用实地走访、问卷调查、召开座谈会(线上/线下)、个别访谈、文献研究、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。鼓励利用信息技术手段,提高调研效率。
四、组织与实施
1.学院统筹领导:各学院(中心)应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动员部署,提供必要支持,并对各专业调研计划进行把关,对调研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,确保调研工作有序、有效开展。
2.以专业为单位:各学院(中心)应以所属各专业为基本单元,组建由专业负责人、骨干教师、行业企业专家(可邀请)等组成的调研团队,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经学院审核后实施。
3.时间安排:利用2025-2026学年寒假(大致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至3月4日)集中开展。各专业团队需在寒假期间组织实施,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调研报告提交。
4.成果要求:请各学院(中心)汇总审核各专业的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,于2026年3月20日(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周五)前,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务处邵芳瑜浙政钉。
五、其他要求
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专业调研工作对专业建设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深入一线,掌握第一手资料,确保调研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时效性,避免形式主义。调研成果要及时应用于专业建设实践中。
请各学院抓住寒假契机,扎实开展好本次专业调研工作,其成果将作为专业动态调整、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等重要参考依据,为我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教务处
2026年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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